图1 明晚期
喷面无束腰书桌、瓷墩、圆几及架子床
明人室内的家具相对较少,摆放疏朗,常常一器多用或移动使用,功能的区分尚未细化,但在设计制作时,必须对家具的侧面乃至背面的处理都要重视。
图2 明晚期
牙板挖束腰画桌、矮榻及瓷墩
由于地区气候形成的民族生活习尚和室内光线较暗等原因,明人相对于清人更经常地在庭院、敞轩中活动。明代中期后,私家造园成风,“一命以上(按:指从基层的朝廷命官以上),中人之家,必有园林声伎之奉”(见《金瓶梅资料汇编》·侯忠义、王汝梅编),家具的移动十分频繁,尤需结构牢固,造型轻巧。根据实物对比我们可以发现,明代中期后,家具的设计和制作更趋减重。明代家具的设计和制作始终在牢固与轻巧之间权衡着,有些日用类家具甚至为了轻巧而牺牲一些牢固。例如,四足凳无枨无托泥,极轻便,在明画中非常多见,而实物存留至今的却很少。明代时,两广等地区生长有多种硬木,不全依靠进口,但做为家具用材,长期未被上层社会首选,与当时人们习惯于移动使用家具,而硬木沉重、型大有关。为了更牢固,明代的漆饰家具常常通体内外连同反底都使用蔴、棉布缠裹,底胎则首选用杉木,取其灰、蔴的附着性强,质轻,不易散架、变形,较耐虫蛀、糟朽。连在北方的宫廷及民间漆作生产的高档漆饰家具也大量使用从南方采运的杉木制作,买价贵于一般杂木。
明人室内的家具相对较少,摆放疏朗,常常一器多用或移动使用,功能的区分尚未细化,但在设计制作时,必须对家具的侧面乃至背面的处理都要重视,箱、橱里面的枨带也常常刨圆,使手感舒适。对于纹饰只做正面文章的明代高档家具,尤其需要注意甄别它是否臆造或是原素地后添加纹饰者。明代家具的单体移动性与清代家具注重功能配套的群体固定性形成了较明显的风格差异,除了柜橱之外,其他家具的造型设计与制作也体现出了这种差异。例如:明代家具的喷面出沿宽者相对于清代家具为多,更便于搬移;明代家具的束腰相对于清代家具往往要高,腿木贯之,内侧拉性强,不易摇晃;明代家具的供桌、壁桌等陈设类的桌子多有束腰,但日用类的桌子却常为减重而不做束腰(图1)或者在牙板上挖进束腰(图2);明代家具的腿部内侧作减重性挖缺者较清代家具为多,而大案“如台面阔厚者,空其中”(见《长物志》卷六·天然几),即反面常挖缺以减重(图3),或可拆解、插合(图4);易携的折叠桌与多用的展腿桌(图5)在明代是十分实用的家具,清代时则渐淘汰,或演变为装饰性的造型;明代家具上的罗锅枨多为最牢固的顶牙样式(图6),下移者少,更少有与矮佬、卡子花、劈料作、裹腿作等相结合的造型,它们流行于清代;明代家具的底座又称“车脚”,矮而轻,高度仅一寸半左右(图7),便于搭抬行走,但在清代时则多加高而变重了。
明代家具的纹饰多卷草纹,螭龙的形态亦类其卷曲圆状,俗称“草龙”,少有方折如汉玉“拐子龙”者;而清代时,“拐子龙”在家具的纹饰乃至造型上的影响逐渐增大了。例如,明代家具造型中的三弯腿多圆弧而拐之,清代家具造型中的三弯腿则常垂直而拐之,这与家具纹饰的时代流行风格是一致的。
学者马未都先生将明、清不同时期瓷器的纹饰与明、清家具的纹饰对比,做了精辟的分析:“麒麟作为瑞兽,明朝瓷器上大量绘制,明代中期时,麒麟一定为卧姿,即前后腿均跪卧在地;而明代晚期至清代早期,麒麟一定为坐姿,前腿不再跪而是伸直,但后腿仍与明代中期相同;进入清康熙朝以后,麒麟前后腿都站立起来,虎视耽耽,这一规律,无一例外”。又,“黄花梨木凤纹大柜,门板满刻凤纹,姿态各异,大头细颈,尾羽飘逸,这类凤纹,康熙青花瓷器上比比皆是,而更早一些的明代晚期,一定寻不到如此灵动的凤纹”。又,“灵芝纹是瓷器常见纹饰,明朝所绘灵芝远不如清代生动,尤其是康熙晚期至乾隆早期,灵芝纹的表现比比皆是”。以上的分析引自《北京文物精粹大系·家具卷》中“明清家具的纹饰”一文,可资借鉴。
笔者观察到,一些明式硬木家具原配的油画或漆画的风格较晚,明显为康熙中期至乾隆早期所作,表明同造型的家具往往被估早了年代。
明代大多数箱、橱类家具的提手作两端撇出式(按:须与清代中期以后的疙瘩轴提手区别),其内径宽大,便于穿手握提(图8),清代家具的摆放位置较为固定,多采用小巧内勾式;明代家具的锁插、面叶多为条形及横长方形,清代时尤重正面精美,多为菱花、如意及圆形;明代家具的拉手多为简洁实用的圆环或方环,花式复杂者较少;明代柜橱的穿锁部位多用屈戌(注①)(图9),直至明末清初的动荡时期,才流行坚固的铜铸钮头,并于清代前期成为定式。
以上所述是明代家具的普遍特征,但出现早于流行,清代家具的某些特征最初生成于明代,不宜看得太死,要综合整体的风格再做判断。下面结合部分实例进行分析。
朱漆酒桌(图10),高85厘米,长98.5厘米,宽49厘米,出自晋南。“酒桌”是约定俗成的名称,严格地说,腿在四角者称“桌”,此种家具的腿部缩进,属于案形结构,由远古人们席地跽坐进餐用的矮足食案演化而来。其造型为平面无翘头,带拦水线,冰盘沿,牙板瘦窄,插肩榫式剑腿,前后设顶牙罗锅枨,两端设双直枨;牙板与腿的边沿皆起灯草线,腿面饰双线,短枨打洼铲委角线。其高拱弧形顶牙罗锅枨为独木制作,呈现明显的三角支撑作用,设计具有早期性,应为明代早期制作。从山东鲁王朱檀(公元1370~1411年)墓出土的一件朱漆酒桌(图11)也表明,顶牙罗锅枨的造型在明代早期的高档家具中已经流行了。此桌以杉木制胎,通体糊细蔴布,披灰,髹朱漆,灰底坚实,漆质优良,色泽庄重。由于年代久远,反底较为粗做的漆、灰剥蚀已尽,木质风化明显。其年代、漆色等特征表明,它的最初主人身份非同一般,可能亦属于明朝宗室的成员。
宋、元时期,家具的腿间流行用直枨加固。明代时,除了用直枨以外,还流行用顶牙罗锅枨加固,其拱顶与牙板相抵,变平行支撑为三角支撑,更加牢固。在明代家具中,罗锅枨下移者少,加矮佬、卡子花者更少。下移罗锅枨的装饰性强,富于变化,但力学强度则逊于顶牙罗锅枨,它广泛流行于家具较少移动的清代。
注①屈戌:
柜橱类家具的发展成熟在家具系列中相对较晚,迄至明朝万历年间,其穿锁饰件基本沿用房门上的屈戌样式,分单屈和双屈两种。单屈者上下分列,其下者穿环状拉手;双屈者其下孔穿环状拉手,使用最多。由于柜橱上的屈戌既不能做得很粗硕,也难再加以美化,因此难以满足安全及装饰的需要。铜铸的钮头于明末清初开始流行在柜橱上使用,至清代前期时成为定式。
(图片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声明:本文属于网络收集信息,仅提供交流学习使用,不代表收藏之家观点和意见,仅供参考了解,更不能作为投资使用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