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晚期告田鼎;成交价: RMB 6,304,740;尺寸:高21.6厘米;宽16.4厘米;拍卖公司:保利香港拍卖有限公司;成交时间:2015-10-06。
铭文:「告田」
鼎为立耳,方唇,直腹,三柱足。周身满布雷纹锦地,腹部饰大兽面纹,两只眼睛圆鼓,身体与兽面相连卷曲向后,身体下方有一独立卷曲的足。兽面之上还有一龙纹装饰。此鼎纹饰华美,工艺精利。鼎内铭文「告田」二字。
「告」应是族号,目前已知告族青铜器至少有四十余件。路国权曾做过系统研究 他认为「在告组青铜器群内部。又可划分为以告依次担任过官职名称(「册」、「宁」、「永」、「正」、「亚」、「田」)命名的六个组,这六组铜器整体年代相对集中,但又可以根据管制的次序去别处相对早晚关系。」目前有明确出土地址的告族青铜器皆出自安阳地区,铜器本身又反映出告族地位很高,看来一定与殷商王室有着重要的关系。告字在西周金文中不见,也许被周人所灭。告田之田通甸,也就是《尚书?酒诰》中所述「侯、甸、男、卫、邦伯」的称谓。
大多数学者认同田是一种官职的称谓,主要承担为王治田的工作。同时在甲骨文中可见田也有武装,已经作为商王征伐方国时所倚的力量。有些学者认为「田」已经属于诸侯了。 但是裘锡圭的研究似乎更客观而全面。他认为「根据甲骨卜辞和古书的训诂,大体上可以肯定「侯、甸、男、卫」这几种诸侯名称,都是由职官名称演变而成的。侯的本职是为王斥候,甸的本职是为王治田,卫的本职是为王捍卫。「男」本作「任」,其本职是为王任事,职务范围大概不如其余三者明确。第一批具有诸侯性质的侯、甸、男、卫,是分别由相应的职官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而形成的。中央王朝应该是在承认了这种由职官发展而成的诸侯以后,才开始用「侯、甸、男、卫」等称号来封建诸侯,并把这些称号授予某些臣属方国的君主的。」
这件商代晚期,很可能出土于殷墟的青铜鼎,其精湛的艺术魅力背后还隐藏着其所有者显赫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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