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有盖倗生簋
其铭文共八行79字,器盖和器内都有,内容大致相同,记述了西周贵族间交换土地的大事。这种记载当时土地或其他物品交还过的青铜铭文在西周中期以后的青铜器上开始比较多地出现,如散氏盘(记述了一个贵族付给散氏田地之事,是研究西周土地制度的重要史料)等。倗生簋对土地交易的过程和规则记录完备,对研究中国司法、经济史也极为重要。
器上铭文:
隹(唯)正月初吉癸子(巳),王才(在)成周,格白(伯)取良马乘于(倗)生,氒(jué)(厥贾)卅田,(则)析,格白(伯)殹妊彶佤,氒(厥)从格白(伯按)彶佃(甸):殷氒(厥绝)谷、杜木、(原)谷、菜,涉东门,氒(厥)书史戠(zhí)武,立(涖(lì)歃(shà))成,保(铸宝簋),用典格白(伯)田,邁(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
这是一个非常严谨完备的土地交易合同,试粗读如下。
一、立契时间:正月初吉癸巳(天干地支的编年法最早可追溯到夏,在商逐渐成熟)。紧接着对这个时间做了进一步的说明:王在成周。该簋铸于周恭王时代。
二、交换双方:分别为格伯和倗生。有人认为,此处“生”通“甥”,就是说强调母亲出自“倗”氏。
三、标的。爰良马乘。爰,查《汉语大字典》义项很多,可以与这里场景关联,不考虑虚词的可能性,那么剩下三个义项。据《说文》:“爰,引也。”;据《玉篇》:“爰,为也。”;据《小尔雅广诂》:爰,易也。不过这里的“易”,《汉语大字典》主要释作改易、更换,而舍弃了交易含义。譬如《左传僖公十五年》:晋于是乎作爰田。
乘的意思大家在中学语文里都应该学过,乃是一车四马的总称。
四、契价和交割。
格伯开价三十田换四匹马:厥贮三十田。厥。《说文》中:“厥,發石也。”另有代词,相当于“其”的解释。比如:“《尔雅释言》:厥,其也。贮。”
而《说文》中:貯(《汉语大字典》谓贮为貯的简化字),积也。从贝,宁声。在这里,采取其“累积”的意思做“总共”讲,可以符合该交易文字原意。
“则析”,类似于虎符那样,把一体的物体剖开各自拿一半。至于谁拿左半边,谁拿右半边,这没有一定之数。例如鬲从盈铭文中有‘氒右鬲从’,散氏盘的铭文中则有‘氒左执绥史正仲农’的说法。
订立契约,自然等于接受契价,买卖成交。财产交割的意思表达和完成。
接下来,正式财产交割。便是把议定的产田分别过渡对方。倗生接受了对方田产:格伯在殹妊这个地方的三十田,具体方位是:“厥从格伯甸殷,厥幼零”。
田产交割完成,在契约之析以外,倗生树木为标记。“格伯爰良马乘于倗生”则是:格伯从倗生那里换来良马一乘或者四匹。
因此整篇铭文的意思,就是格伯从倗生那里取得四匹好马,讲定交换的价值是三十田,双方剖版成交。格伯交付的是殹妊这个地方的田产,并以零谷和(原)谷的树木为标记。书记官吏戠武建立了文书档案,划定了界域。
倗生簋除了在司法史上作为最早的有据可查的交易合同举足轻重之外,在中国政治经济史上同样不可忽视。众所周知,西周时期天下土地都归周王所有,周王再将其分封给手下大大小小的诸侯贵族。在这样一个总前提下,贵族之间土地流转是不“合法”的,可是在倗生簋里,倗和格伯土地和马匹之间的交易,得到了书记官“戠武”的记录,可以被视为一种类似于现代的“公证”手段。这是否能说明,这个交易是得到了官方承认的呢?如果是事实的话,那就是说,至少在此簋制作的时期,官方已经认可了这样的土地流转。“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整个国家架构,正趋向于崩溃而走向东周列国的战乱时期,由此见证。
春秋战国,不久后即拉开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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