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兵工厂造军工工友消费证壹角1枚。该币正面上缘镌刻“军工工友消费证”字样,下缘镌刻“民国十七年”字样,珠圈内镌刻面值“壹角”;背面上缘镌刻“军工工友消费证”字样,下缘镌刻“民国十七年”字样,珠圈内镌刻陆皓东设计并由孙中山确定比例的光芒旗。
民国十七年军工工友消费证壹分铜币一枚,品相难得,GBCA MS63,价格RMB 6900元,品相难得。
军工工友消费证在山西省境内发现较多,面值有壹分、贰分、伍分、壹角四种,除壹分、贰分较多外,其他数量均较少。军工工友消费证是民国十七年(1928)山西太原兵工厂用于厂内职工消费的,不是法定货币,不能在社会上使用,它的出现与山西近代兵器工业的发展密不可分。
民国十七年军工工友消费证贰分正面
民国十七年军工工友消费证贰分(华夏评级-MS(环境污染)),价格RMB 5250元。
太原兵工厂的前身可以追溯到1898年成立的山西机器局。辛亥革命后,山西督军阎锡山于1914年将山西机器局改为山西陆军修械所,1920年改为山西军人工艺实习厂,1927年改组成立太原兵工厂,设有工务、核计、检验、采运、验收、稽查六处,直属督军公署,该厂下辖枪厂、炮厂、炮弹厂、炸药厂等十八个工厂。
民国十七年军工工友消费证壹分 PCGS AU 55背面
民国十七年军工工友消费证壹分 PCGS AU 55,价格RMB 4515元。
1928年,山西督军阎锡山出兵讨奉,4月奉军退回东北,阎锡山占领北京、天津,军工工友消费证就产生于这一时期。当时太原兵工厂总负责人为阎锡山妻侄女婿张书田,他利用厂内经营布匹、百货、杂货、饭馆的消费社,尽可能减少厂内职工的现金支出。为了把职工消费使用的现金不经过或少经过工人之手,他制造了只能在厂内使用的“军工工友消费证”和“消费券”。它们的作用主要是两个,一是发工资时按照一定比例发给工人,二是用于工人厂内消费的借贷。太原兵工厂使用这一办法,减少了现金的支出,集中了大量资本用于其他经营。
民国十七年军工工友消费证一分PCGS AU-58背面
民国十七年军工工友消费证一分,PCGS AU-58 Secure Holder,价格USD 717美元。
军工工友消费证壹分,价格RMB 2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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