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元年交通银行拾圆样票,拍卖成交价格149500元,民国元年为1912年。光绪三十三年十一月,清邮传部奏设成立交通银行,订章程38条,有纸币发行权。民国三年的《交通银行则例》23条中又重申政府特许其发行兑换券。民国五年政府明令交通银行与中国银行同为国家银行,享有发行兑换券的特权,到民国二十四年十一月四日,国民政府推行法币政策,交通银行纸币与中央银行、中国银行纸币(后加入中国农民银行纸币)同为法币。
民国三十一年七月十一日,国民政府又规定《统一发行办法》,由中央银行统一发行,交通银行停止发行,但后仍与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民银行及中央信托局一起发行过定额本票。
交通银行是中国近代史上最为重要的银行之一,该行纸币在近代经济生活中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且纸币发行种类繁多,因纸币信用好,且除交行法币外所发其他票币收回较为彻底,故交通银行纸币的集藏极为不易,近年来,大陆、台湾及国外的钱币学界出版发表了大量有关交通银行纸币的资料、专著和论文,但这些出版物仍难窥交通银行纸币的全貌,特别是对交通银行的银两票、铜元票、在东北地区发行的小银元票及民国元年京华印书局版大银元票和改色券更是不知其详,对交通银行纸币的地名加盖也知之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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