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正德年间(公元1506-1521年)景德镇生产的瓷器。以素三彩最为著名。下面简单说说正德瓷器鉴定方法。
1、正德时期,大器日益增多,修胎欠佳,接痕明显。
2、此时正处于大明瓷由细致、薄胎向粗糙、厚重过渡的阶段,因而粗细兼有。
3、釉面有白中闪青的特点。
4、图案纹饰中,多有表现回教、道教色彩的装饰。青花器的绘画,除沿用一笔勾勒点划外,兼用双线勾勒、填色平涂法。民窑器物,大多粗率豪放。
5、器足露胎处一般修切平齐,也有滚圆状出现。较浅的器足多向里收敛,有跳刀旋痕和塌底现象。有的足心似乳状突起,与明初的肚脐状底足相似,民窑也是如此。
6、器底釉面,有典型的青白色和亮青色特征。
7、正德以四字或六字楷书为主,其中以四字居多。亦有用回文、巴思八文和红彩梵文书写的款识。其特征是:“大”字横短头非高,“明”字日月平微腰,“正”字笔锋三横平,“德”字,心宽十字小,“年”字横划上最短,“制”字衣横少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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