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永乐处州龙泉官窑暗刻碧桃翠竹梅瓶;成交价:RMB 2,300,000;尺寸:高38厘米;拍卖公司: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成交时间:2012-05-12。
龙泉青瓷素来是以如青玉一般的质感赢得世人称赞,本品为明永乐时期龙泉御窑烧制之精品,造型俊秀优美,口部划刻缠枝蜀葵纹,肩部饰以四个花卉云肩纹一周,腹部通景剔刻碧桃青竹图,其竹影挺秀,仪态潇洒,桃枝疏朗,横欹有致,深具宋人小景画之意趣。其下方饰以缠枝灵芝图案。刻工娴熟,刀法流畅,气脉连贯。青釉厚腴温润,碧翠怡人,极得素雅匀净之美。保存至善,至为少见。
梅瓶,古称“经瓶”,从各种画像数据及文献记载可知,其多为装酒之用,本品应是永乐时期由龙泉窑进贡的内府酒器。龙泉古称处州,窑业久负盛名,明初更是深得宫廷的赏识,成为与景德镇御器厂并立的贡御窑场,从而获得空前发展,成就其历史上最后的辉煌。据《大明会典》卷一百九十四“陶器”条记载:“洪武二十六年定:凡烧造供用器皿等物,须要定夺制样,计算人工物料。如遇数多,起取人匠赴京,置窑兴工,或数少,行移饶、处等府烧造。”此文献将饶州府景德镇窑和处州龙泉窑并提,两处俱为朝廷烧造御瓷。依据当时烧造规定,瓷器的造型和纹饰必须由宫廷统一“定夺制样”,因此两处窑场在同类器皿中有着相当一致的纹样,为众多传世实物所证实,只是龙泉窑仅以釉下剔刻成图不同于景德镇御器厂的多种装饰技法。这是明初皇帝对瓷器艺术热衷追求的反映,从而构成中国古陶瓷史上一个奇特有趣的现象。故此类龙泉御窑器皿与明初景德镇官窑产品性质相同,具有同等重要地位。
与本品一样的纹饰可见于景德镇御器厂生产同类器皿,如北京故宫博物院清宫旧藏的明永乐青花竹桃纹梅瓶(参见《故宫博物院藏文物珍品大系-青花釉里红(上)》,页30,图28)和首都博物馆藏北京石景山清代雍王墓出土明永乐青花竹桃纹带盖梅瓶(参见《首都博物馆藏瓷选》页111,图92),只是口沿不同,后二者为唇口。2005年4月在龙泉大窑村的枫洞岩窑址发掘亦发现八件同类梅瓶残件(参见《发现:大明处州龙泉官窑》,页67-101),显然它们属于被砸碎掩埋的落选品,由此证实该梅瓶在此处烧造无疑,而其处理落选品的手法一如景德镇明初御器厂,更加证实其官窑之性质不容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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