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宪法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国家机构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新中国成立后,先后制定过4部宪法,我国邮政都曾为其发行过纪念邮票。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宪法。同年12月30日,我国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纪念邮票,全套2枚同图;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宪法。同年1月25日我国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纪念邮票第二枚“新宪法诞生”;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再次修改的宪法。第五届全国人大开幕当天的2月26日我国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纪念邮票第二枚“人民的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三次修改的宪法。这部宪法继承和发展了1954年第一部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是在对1978年宪法进行全面修改的基础上形成的。为了纪念这部宪法施行10周年,1992年12月4日我国发行一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1992)》纪念邮票,图案为上下两只飞翔的凤凰衬托下的一部宪法。凤凰是幸福、吉祥、安宁的象征,寓示着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团结奋斗,创造出一个太平盛世,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安居乐业。
2012年12月4日,中国邮政发行《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纪念邮票,全套1枚。邮票图案主图为一部庄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上方用人民大会堂的穹顶寓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用飘动的红旗体现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内涵;将长城、黄河融入背景衬托出宪法的崇高地位,寓意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用长城的四个垛口寓意现行宪法的四次重要修正。邮票画面庄重简洁,充满喜庆色彩。
另外,2012年11月30日发行的《中国审计》特种邮票第四枚“当代审计”,图案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叠印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意在告诉人们我国的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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