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元宝宝巩局当千黄铜:拍卖成交价格131760元。63.73~64.21*3.13~3.68mm 黄铜质,此品与《昭和泉谱》图录一品同版,目前所见仅此两品,且近代泉谱对其定价颇高。然陇地泉友提出有私铸可能,而观其铸工精美,文字精气神俱在,也非私炉所能及,但有泉家识之。极美品,估价:150000元以上,起拍价:30000元。
据资料记载:清咸丰年间(1851-1861年),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发展迅猛,并在江苏南京建都,此时清政府赖以铸钱之用的滇铜(云南省出产的铜料),因道路阻断而无法运进北京。一方面是镇压起义急需大量的军饷开销,一方面是铸钱的原材料告缺,给清政府造成了严重的财政困难,最终迫使清政府自咸丰三年开始发行纸币和改铸大钱来弥补财政亏空。咸丰朝宝泉局所铸钱咸丰元宝有“当百”、“当二百”、“当三百”、“当五百”、“当千”等五种面值。当时采用了铜铁并铸的形式。中国古代钱币之一。
据资料记载:清咸丰年间(1851-1861年),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发展迅猛,并在江苏南京建都,此时清政府赖以铸钱之用的滇铜(云南省出产的铜料),因道路阻断而无法运进北京。一方面是镇压起义急需大量的军饷开销,一方面是铸钱的原材料告缺,给清政府造成了严重的财政困难,最终迫使清政府自咸丰三年开始发行纸币和改铸大钱来弥补财政亏空。
清朝统一西北疆域后,沿袭明代旧制,积极进行巩固政权的各项措施。清于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在甘肃始设陕西右布政使司,司驻巩昌府(今陇西县),康熙七年改为甘肃布政使司将治所迁至兰州(今兰州市)。康熙六年奏准设铸钱局称宝巩局,九年铸钱局大部移至兰州,并保留巩昌府铸钱局。
雍正初年,铸钱所需的币材缺乏,因此铸钱额发数较康熙末年大大降低,于是制钱在各省不敷使用。雍正年间私铸猖獗,清政府虽制定惩治私铸条例,但其效果甚微。私铸小钱质次量轻,在每千个制钱中掺有30至40枚,亦可顺利流通。
清代甘肃省的辖区包括今甘肃外,还含有新疆、青海、宁夏的地域。雍正元至四年(1726年),甘肃没有设局鼓铸,民间所用之钱,为官铸钱与私铸钱混合流通,大小不等,轻重悬殊,行使市场,紊乱至极。所行用者大致可归纳为三类:一类是康熙通宝大制钱,重1钱4分,为宝泉局、宝源局及各省钱局铸造。另一类是顺治小钱,内有顺治通宝二式背单字钱、三式背一厘钱,重8至9分,分别为京局及各地钱局所铸。还有一类是私铸小钱,有当朝与历代之分。甘肃地域广袤,钱多银少,市面交易全赖铜钱,商民纳税多以钱代银,民间则大小钱兼用,半数系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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