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洪武通宝折二背京:(27.50~27.86)*(1.79~2.02)mm 美品,估价:100000元以上,起拍价:35000元,最终拍卖成交价格59890元。洪武通宝据湖南常德中国古玩收藏家协会会员周新国先生的“武陵藏珍”考证:吴二年(1368)正月,朱元璋称帝,建立明朝,改元洪武。同年三月,开铸“洪武通宝”钱,仍继大中钱式,行五等钱。
明朝洪武年间,全国各省除少数省外,都没有铸钱炉,年铸钱约十九万贯,其中洪武五年时铸钱最多。洪武《铸钱则例》规定,铸钱应用生铜。但当时铜材稀缺,所以就普遍用废钱和旧铜铸造,因铜质复杂,纯度不一,而造成“洪武通宝”成色不一的情况。
明史·食货志》曰:“(戊申、太祖)即位,颁洪武通宝钱,其制五等:当十、当五、当三、当二、当一。当十钱重一两,余递降至一钱止。”钱文真书,直读。当十大钱一般径4.6厘米,重34.4~37克;当一径2.45厘米,重3.4~3.6克。洪武三年(1370)三月下令户部及各行省铸造洪武通宝钱,分为五等,当十重一两,当五五钱,余下当三、当二、当一顺减,并在各行省设宝泉局与宝源局并铸。洪武四年(1371)二月开始改铸大钱为小钱。到了洪武八年(1375)因推行大明宝钞而罢宝源局铸钱,第二年又罢各行省宝源局。洪武十年(1377)五月又下令各省设宝泉局铸小钱,与钞兼行。二十二年又更改钱式,钱背加铸重量,并置各省宝源局开铸。
洪武通宝钱币的钱背穿右各有一钱、二钱、三钱、五钱和一两等纪重文字。规定百分之百用铜,生铜一斤铸小平钱一百六十枚,折二钱八十枚,折三钱五十四枚,折五钱三十二枚,当十钱十六枚。当时一斤为十六两,钱如其重。当十大钱则除穿右记重一两外,穿上加铸“十”字以记值。四类洪武通宝钱中,仅背记重钱为大中通宝钱所无,应是洪武二十一年恢复五等钱制,“诏更定钱样”所铸新钱应当肯定,朱元璋推行洪武通宝纪重钱,从而统一了全国的货币,结束了元末以来的混乱状态,洪武通宝钱币对促进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明代钱文不称元宝,因为朱元璋的名字中有“元”字,要避讳,所以自大中钱到永历钱,不论大小,都称通宝。由于铸局不同,所铸五等钱径重大小皆不一,即使同局所铸,亦有差别。各等钱铸额大小与存世量多寡亦相差甚远。如:洪武通宝钱币背京小平与折二;背桂三、桂五;背广三、广五记局名钱与背穿上三记值钱,皆极罕见。此外,背京当三、当五;背鄂五等钱;背济小平、折二、当三、当十;背桂二、桂十;背二福、三福;背大字五福;背广、广二、广十;背北平折二、当三、当五、当十;背豫折二等记局名钱和素背当三钱、背穿上五记值钱等品,亦属罕见或较罕见之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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