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重宝宝泉当十母钱 极美品,35.27~35.39*2.74~2.91mm 极美品,估价:20000元以上,起拍价:10000元,拍卖成交价格53000元。宝泉局为满清钱币铸造局名。位于东四四条83号,为明清户部所属铸造钱币的工厂。清代宝泉局下属东、西、南、北四作厂,全部位于东城界内。东作厂在乾隆《京城全图》中为一方形大空院,东南角为两进院官厅,其他场所零星布置四、五座小房,与现存格局不同,应是在乾隆十五年(1750年)以后多次改建扩建,但官厅的位置仍在原处。从现在的建筑遗存来看,此处已不再是生火铸钱的工厂,可能是存放原料和钱范的仓库。
中国古代货币金融机构。明清两代由官方设立,专司钱币铸造。元顺帝至正二十一年(公元1361年),朱元璋在应天府(南 京)设立宝源局,铸造“大中通宝钱”,至正二十四年(公元1364年)在江西设置宝泉局, 铸造五种大中通宝钱币。明太祖洪武元年(公 元1368年)颁布洪武通宝钱制,除京师、南 京宝源局外,在各省设置宝泉局,铸造洪武通 宝钱,明成祖迁都北京后,在北京设置宝源 局,隶属工部,明熹宗天启二年(公元1622 年)又在北京设立宝泉局。
清代沿袭明制,在 工部和户部分别设立宝源局和宝泉局,并在各 省设立铸局。清康熙六十一年(公元1722年) 规定每省只设一局,并统一将各省局的名称以 “宝”字为首,次用本省一字如浙江的称“宝 浙局”。各省设立的铸局存放增减频繁,先后 设立的达五、六十所。至清光绪年间,仅存北 京的宝源、宝泉两局,外省铸局相继停废。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宝源局裁撤。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宝泉局也被裁撤。
宝泉局自咸丰三年五月起先铸当十大钱,八月又铸当五十大钱,十月增铸当百、当五百、当千大钱。宝泉局咸丰大钱版本较多,书体变化较复杂,币材有红铜、黄铜、铁、铅等。
咸丰重宝直径36.9mm,缘厚2.4mm,内穿6.3mm,重14.9g。此币十分精美,字迹清晰深俊,铜材优良,呈金黄色,钱文精美,没一丝一毫拖泥带水,比同版流通的钱稍大些、厚重些。咸丰钱的品类很繁杂,仅中国历史博物馆珍藏达917种。当时的铸局有:泉、源、直、蓟、福、陕、昌、河、德、晋、云、东、武、桂、浙、济、台、苏、巩、川、黔、南、广、伊犁、迪化、叶尔羌、库车、阿克苏等。传世以雕母、大样、小平钱、宝福局计值、计重钱少见,新疆宝迪局“当八十”为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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