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二年中央银行美钞版银元票伍拾圆一枚,拍卖成家价格149500元,加盖“汕头”地名及“中央银行 汕头分行”圆戳,此地名券极少见,是中央银行纸币中的珍稀品种,八成新.民国中央银行:该行前后有几个阶段.最早由孙中山先生在广州创办的中央银行成立于民国十三年(1924.8.15),其宗旨是为了稳定广东金融,筹措北伐经费。第一任行长宋子文,副行长黄隆生,林丽生,其资本金额先定为1000万元,再由中央银行募集外资1000万元补充,从开业伊始,既有货币发行权,开业时发行银元券和银元辅币券,流通于广东省地区,初时,商民甚感方便,钞票信誉卓著,每千元竟能升水数元至十余元不等,至北伐战争开始,军需浩大,中央银行地处广东,以一省之力去负担北伐大军遍及七省的饷糈,其财力已甚感不足,为支持北伐不得不动用货币基金,基金的动用,招致信用渐失,但还未造成太大的影响.
民国十五年十二月在武汉亦成立过中央银行,其时北伐军光复武汉,而开业时间却是民国十六年一月,以陈行为行长。以上这两个中央银行存在时间短,主要为筹集军费而发行钞票。这是早期中央银行后的概况。与民国十七年(1928)另立中央银行没有资本上的统属,不发行连带关系,广东和武汉中央银行所发行的钞票,由于准备金不足,最后以折扣或以公债充抵方式了结。
民国十六(1927年)“四、一二”事变后,国民党政府定都南京。民国十七年(1928)十一月一日, 另立中央银行,资本2千万元,宋子文为总裁,发行民国十七(1928)版钞票,总行设在上海,行址为黄浦江路15号.改孙中山先生创设的中央银行为广东中央银行。
总行设在上海的中央银行已是后期部分,而以上海为总行的中央银行从民国十七年(1928)起到币值改革的民国二十四年(1935),一直处于动荡不安的政局下,与初创阶段的宗旨—稳定经济,背道而驰。
币值改革施行法币政策,取消银本位制。为了收回纸币发行权,规定以中央、中国、交通银行、后又增加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的纸币为法币,同时并限制各省、地方银行及商业银行纸币的流通,并以法币陆续将其兑换收回,致使原来发行纸币的40多家,最终仅剩下中、中、交、农、四家银行,表面上看,相对地统一了全国货币的发行,而实质上,各地军阀哪听那一套,中央政令难以下达,根本没有作到统一,却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蒋介石又能奈何?
民国三十一年(1942)四月起推出不是货币的“关金券”,以一元当法币二十元在市场流通,中央银行的钞票趋向多元化,此时政局更加混乱,日寇步步进逼,蒋介石为了保存实力,国府由南京迁往武汉,在败退,再迁重庆,并推行“攘外必先安内”政策大敌当前不一致对外反而大搞内战,使祖国大半河山沦陷,物价飞涨民不聊生。由于军费开支巨大,只有靠印钞票维持,币值从开始的10分至25万元,类别竟达49种之多,随后又推出地区性货币东北九省流通券,新疆省流通券,台湾流通券及越南流通券。日本战败投降后,蒋介石又挑起全面内战,通货膨胀非常严重,国民党政府再实行币值改革,民国三十七年(1948)八月二十三关金券,改以金元券为本位币、而金元券又是无准备的货币,是纯纸币,发行前曾公布含金量、却无处去兑现。
民国三十七年已是国民党政府在大陆的尾声。在实行金元券之时,大陆银行内的金银陆续运抵台湾,各银行金库已无金银准备,金元券已无金银准备,金元券推行后不久,贬值更为严重。此时的金融已是无本之本,无源之水。
金元券崩溃以后又推出银元券,民国三十八年(1949)七月再进行币制改革,恢复银本位制,既然是银本位制,规定金元券5亿元兑换银元券1元,并辗转有关省市.地方印发的银元券以及解放初期新疆的过渡银元券.在人民币一统大陆后,被废除为止.民国三十八年(1949)十月,解放军攻入广州,十一月攻占重庆,国民党政府迁成都,败走台湾,中央银行发行钞票的历史从此划上了句号。民国50年<1961>年台湾"中央银行100"元未发行的半成品是中央银行结尾的历史见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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