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一年福建银行台伏票壹百员一枚,无框,左下盖“福建银行”红色印章,此版式台伏票是将前身福建银号之台伏票加盖“福建银行”印章发行,使用时间极短,《中国历代货币大系》以及其他钱币书刊均未见记载,目前首见,极为珍贵,八成新1911年福建官银号改组为福建银号,总行设于福州,先发行台伏票、小洋票,后增发大洋票。1915年福建银号改组为福建银行,发行无年份银元票。1922年因发生挤兑风潮而倒闭。
福建银行: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十月成立福建官银号,也称福建官钱局。资本台平银51296两。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三月,改称福建官银行。民国3年(1914年)8月10日,福建官银行改名福建银行。行址原设福州下杭街。民国5年12月15日移迁福新街。资本额定100万元,实收31万余元。主要办理汇兑、兑换及存放款业务。首任总经理刘崇伟。还设有监理官和督办处(后改为福建银行总管理处)。
福建银行分支机构先后在芝城(建瓯)、漳州、崇安、延平(南平)、仙游、泉州、三都(宁德)、厦门及福州城内等处设立分行,并于顺昌县洋口、宁德、莆田县涵江、连江县琯江(琯头)和光泽县等设立经理处。
福建银行发行台伏票,面额有一元、二元、三元、五元、十元、二十元、三十元、一百元、一千元等9种,流通在福州市内;台伏票(小洋),面额有一元、二元、三元、五元、十元等5种,流通在设有分支行处的地区,票值按票面折合台新议平七钱捧银(台捧)使用。
福建银行历年盈利,民国3~7年(1914~1918年),每年为70万元;民国8~9年,各为15万元;民国10年,为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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