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十八年中央银行金圆券保安版伍拾万圆,拍卖成交价格115000元,为有号码与职章之正票,台湾资深藏家出品,诚属央行纸币之大珍品,未折九六成新,民国三十八年为1949年。解放战争后期中华民国政府为支撑其崩溃局面而发行的一种本位货币。1948年8月19日开始发行,至1949年7月停止流通。 抗日战争胜利后,解放战争爆发,战争使得国民政府军费急剧增加,引起财政赤字直线上升。
为了支付军费大量印刷法币。导致物价疯狂上涨,国民党统治区社会经济面临崩溃,1948年通货膨胀达恶性时期,法币急剧贬值。为挽救其财政经济危机,维持日益扩大的内战军费开支,决定废弃法币,改发金圆券。 1948年8月18日,政府下令实行币制改革,以金圆券取代法币, 强制将黄金、白银和外币兑换为金圆券。但由于滥发造成恶性通货膨胀,致使大量城市中产阶级因此破产,导致政府民心大失,成为国民党内战迅速失败的原因之一。
发行金圆券的最初目的是取代原来流通的法币。法币在1935年起由国民政府发行。抗战期间,由于财政支出增加,法币大量发行。战后,国民党为支付与共产党作战的军费,法币的发行量更加大增,由抗战胜利时的5569亿元快速上升至1948年8月的604万亿元,三年间增加超过一千倍。在政府库存黄金、外币都没有实质增加的情况下,造成了民间的恶性通货膨胀。曾经有造纸厂以低面额的法币作为造纸的原料获利。
宋子文为行政院长时,试图以金融政策稳定法币,抛售库存黄金购回法币。但因为法币发行量仍在增加而没有成果。1948年5月行宪选举后,由翁文灏出任行政院长,王云五被任为财政部长,开始筹划货币改革。冀朝鼎(1903—1963),是我国著名的经济学家、国际活动家、开展民间外交工作的杰出领导人,在国际上享有很高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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