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十四年中央银行中央版新疆省流通券伍拾圆一枚,存世稀少,八八成新,拍卖成交价格103500元。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统治创立了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为扫除清朝残余势力,应付军政急需,发行了陆军部军事用票和中华民国南京军用钞票;各省纷纷宣布独立,成立军政府,亦发行了带有辛亥革命标志的钞票。
1914年推出的国币条例,确定以银元为中华民国货币。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受国际金价及银价波动的影响,中国国内的白银不断外流,银本位币制无法持续,且国内的货币发行杂乱不堪。1935年,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改革,规定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所发行的钞票为法币(后加中国农民银行),并禁止银元的流通,将白银收为国有。在抗日战争和国共内战期间,法币急剧贬值,从而彻底崩溃。
由于法币急剧贬值,1948年8月19日,国民政府再次进行币制改革。规定金元为本位,开始发行金元券(每金元含纯金O.22217克。但是金元券膨胀速度比法币更快,十个月上涨一百七十万倍,各地纷纷拒用。民间自动重新使用银元,国民政府于是使用银本位币制,发行银元券。
国民党接管新疆后,为加强控制金融,即计划收回新疆商业银行的货币发行权,由中央银行发行新疆省流通券,以取代新疆省币,达到统一发行的目的。1945年8月28日,在迪化开始发行了此种新疆省流通券五十元与一百元两种面额(当时省币最高面额亦为一百元)。不料该流通券背面维文“新疆省”一词被大土耳其主义分子偷天换日,改译为“Chini—Turkistan”(中国土耳其斯坦),造成严重的政治错误。当日被人发现后,立即停止发行。已发出的即用省币换回,连同所有库存,一齐销毁。自此新疆仍然通行省币。
中央银行又根据货币发行基金应集中于中央银行的规定,命令新疆将商业银行的省币发行准备金缴存中央银行。1945年10月,国民党运走了新疆商业银行库内作为省币发行准备金的黄金,总重53974.9市两,送往内地中央银行。新疆丧失了这笔巨额发行基金,以后发行纸币,更毫无保证了。再加内地不断贬值的法币、关金券大量流入,冲击省币,更促其加速贬值。
1946年6月,国民党省方与三区革命当局和谈告成,成立新疆省联合政府,赢得了暂时的和平。三区临时革命政府在1945年初即已发行三区期票,在三区内流通(详情在后面“三区期票”项下谈到)。从此,新蕹币制又开始了不统一的局面。总之,在此国民党接管新疆初期的两年内,表面上省币面额上升不大,汉增加到二百元,但发行的数量倍增。截止1946年底,省币累计发行数已达130.6亿元,导致物价高涨,币值日跌。
http://www.36bu.com/声明:本文属于网络收集信息,仅提供交流学习使用,不代表收藏之家观点和意见,仅供参考了解,更不能作为投资使用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