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三十二年奉天官银号钱票壹吊,拍卖成交价格101200元,花码天字第八四七七号,浅棕色,少见,七五至八成新《中国历代货币大系》仅载有拾吊、叁拾吊二种面额;另2012年《中国历代纸币展图集》载有一枚壹吊绿色票样,浅棕色壹吊流通票目前未见文献记载,国内公私立博物馆及私人均无收藏记录“光绪三十一年,奉天官银号成立,发行东钱票、银元票、银两票。
银元票的面值有壹角、贰角、伍角、壹圆、伍圆、拾圆。光绪三十二年又发行伍角、拾角等。东钱票见有拾吊和叁拾吊,银两票迄今尚未发现。宣统元年,奉天官银号改为东三省官银号,发行小银元票和银两票...,辛亥革命后,东三省官银号继续营业。”—摘自吴筹中著《中国纸币研究》第33页。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十一月一日,盛京将军赵尔巽整顿奉天金融,为收回官帖及限制私帖流通,向清廷奏准创建奉天官银号。财政总局拨沈平银30万两,另招商股数万两,为官商合营的地方金融机构。
地址在奉天省城内钟楼南路东。选任候补知县马恩桂为总办,魏景春为总经理。官方委任总经理主持银号业务,总稽查监督检查营业情况,书记官办理文书档案事务。并从商股选任总商、副商、司账(会计)、副司账管理日常业务。官银号业务主要办理存款、信用放款、抵押放款、汇兑、货币发行等,并设官银炉熔铸生金银,附设公估局检验宝银及银成色等业务。
奉天官银号,是东三省官银号的前身。奉天官银号下设分号,先后在营口、辽阳、安东(丹东)、新民、彰武、长春设立分号。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财政总局增拨资金,退还商股,改为官办,资本增为60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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