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国家所规定的有关文物的法律来讲,如果是在我们国家范围之类的领土上,捡到文物是需要及时上交的,而且法律上有记载就要依法上交,所以在这里也提醒大家在我们收藏古玩,或者说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闲暇的时间,也可以了解一下,我们国家的法律知识,以免自己触犯了法律还不知情。因此我们可以得到一个非常明确的答案是,捡到文物要上交这件事情是有法可依的。
1:明铜双龙耳炉,尺寸:直径14厘米;重2345g,估价:RMB 120万-180万 ,成交价:RMB166.75万,成交时间:2019-08-10,拍卖公司:华艺国际,拍卖专场:2019春季拍卖会。
可能我们很多年轻人对法律知识是比较熟悉的,但是,对于家里面的一些上年纪的老人,可能对于法律知识这一块儿并不是很熟悉。那我今天就来给大家讲一讲,为什么在我们国家境内,捡到文物要是法可依的呢?虽然说有的文物是在我们境内的领土上所捡到的,但是这些文物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它的主人是谁,而且普通的人也不能够准确的了解他的归属地和人,那么在没有明确标明是谁的文物都需要交货给国家。
2:清乾隆铜胎掐丝珐琅夔龙纹鼎式炉,尺寸:高37厘米,估价:RMB 120万-150万 ,成交价:RMB156.80万,成交时间:2010-12-04,拍卖公司:北京匡时,拍卖专场:2010五周年秋季艺术品拍卖会。
现在是网络非常发达的时代,我们经常在网络上会看见一些有关,某某人在什么地方捡到了一件文物,或者说挖到了一件文物。像这一类的文物都是归属于国家的,是需要依法上交的。但是我们都知道在我们国内还是有很多地方网络并不发达,因此像这一类人很容易,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触犯到法律。去一个比较简单的例子,像三星堆的发掘地,还有像我们西安的地下文物,这些都是归属于国家的。
3:清·杨玉璇作钮,清·王澍自用田黄石罗汉钮章,估价:RMB 50万-80万 ,成交价:RMB149.50万,成交时间:2018-07-08,拍卖公司:西泠印社,拍卖专场:2018年春季拍卖会。
除此之外,还有我们在收藏古玩艺术品的时候也要注意,在购买的时候要了解清楚古玩的出处。在市场中也有一些古董是属于文物级别的,在法律当中,这些属于文物的古玩,是不能够进行买卖的。有个别列外的,虽然可以用于个人收藏,但是也是禁止交易的,因此大家要格外注意、千万别买到不该买的古玩了。
在国内也有很多挖宝人,透过现象看本质这些人也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挖掘着国家的文物。因为这群人并不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所以有的时候国家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着重的调查一些事情,因为有的情况在法律范围内,并没有足够的证据去证明这件事情,因此他们也就一直打法律的擦边球,在法律边缘疯狂的试探着。
4:林文举作乌鸦皮田黄“夜宴桃李园”薄意随形印章,估价:RMB 120万-150万 ,成交价:RMB140万,成交时间:2008-06-23,拍卖公司:上海嘉泰,拍卖专场:2008春季艺术品拍卖会。
如果大家以后遇到类似的事情,看到了类似的情况,那么大家就要各自进行监督,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一定要进行正确的举报。这也是在保护我们国家的文物,以及一个国家的文化,因为有的挖宝者会把挖出来的文物,高价买到国外去,这样的行为是对国家文化的不尊重,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最后想要建议大家的是,我们以后在购买古玩的时候,一定要走正规的购买渠道,这也是在保障自己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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