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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6-03 作者:佚名
收藏之家网解说,藏品流拍之后 拍卖公司是否退还服务费?法官提醒,《拍卖法》没有对拍卖公司收取服务费等“前期费用”作出规定,目前仅有中国拍卖协会倡导的《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明确规定“不于拍卖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但约束性不大。建议收藏者在挑选拍卖公司时,可以在中国拍卖协会上查询是否是签署自律公约的企业,以及是否是符合“文化艺术品拍卖规程”的达标企业,再考虑是否委托其拍卖藏品。如果藏品前期被收取了服务费等费用,应当注意留存宣传、推广等费用凭据和证据。事例:2015年,张民急需现金,在网上发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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